您好,提供您研習會相關訊息─
課程名稱: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
主辦單位:台北縣救護照顧協進會委託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
舉辦日期:9/19(日)
防護員再教育時數各9小時
如欲參加此研習活動
請詳看活動報名簡章或是上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查詢。
活動報名簡章:"按此下載"
簡章發售及報名日期為8月23日至9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
一律採通訊報名,
報名表格請逕洽本會購買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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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運動傷害防護員檢定考試及格榜單:按此下載
台灣運動傷害防護學會恭喜您!
98年度運動傷害防護員檢定考試 因應H1N1防疫措施考場規範
親愛的考生您好,為防治H1N1疾病傳染,本會於本年度檢定考試之第三次試務會議提出下列事項,做為考生考場H1N1傳染防治規範,敬請密切注意並配合:
一、 考生於應試當天前因感染H1N1新流感以致無法應試者,請致電本會(03-3283201#2011),並於98年9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提具醫院就診之診斷證明書申請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名費扣除行政費用新台幣200元整後,全額退還,逾期不予辦理。
二、 考生進入考場前,應清潔雙手、配合試務人員量體溫、必要時配戴口罩,並簽具健康聲明書。
三、 考生入場前經試務人員確認體溫異常者,得由考生簽具同意書後,同意放棄本次考試資格並辦理退費,報名費扣除行政費用新台幣200元整後,全額退還。
四、 考生入場前確認體溫異常者,亦得同意於預備試場參與本次學科筆試,且基於防疫考量,應停止本次術科測驗應考權益;若成績公告後學科筆試及格,並得以保留本年度之術科考試資格至下一次檢定考試,且免繳報名費用;若學科筆試成績未達標準則無下次檢定考試之術科測驗資格。
※術科考試資格只保留至下一次檢定,屆時無法參與者視同自願放棄。
五、 考生入場應試學科筆試,若經體溫追蹤或個人本身提出不適情形且有體溫異常症狀者,得複測體溫,確認為體溫異常者,需同意採取上列說明四、之做法。
六、 體溫正常者,得參加學科筆試及術科測驗,並同意得由試務人員追蹤體溫,完成當日考試。
七、 考生配戴進入考場之口罩,須經監試人員發放或檢視後使用;監試人員並得於各節視需要查驗考生口罩是否夾帶違規物品。
八、 其他因故放棄考試資格者,報名費用不予退費。
九、 如因考場試區遇325緊急應變計畫並有全校區停班停課之防疫措施時,本次檢定考試延期辦理。
十、 敬請詳細參閱考場新流感症狀判斷及處理流程圖。
十一、 以上配合事項於公告後實施,未盡事宜得另修訂之。
台灣運動傷害防護學會敬製
中華民國98年9月16日
因應H1N1防疫措施考場規範PDF檔下載:按此下載
98年運動傷害防護員檢定考試 新流感症狀判斷及處理流程圖PDF檔下載:按此下載
98年運動傷害防護員檢定考試 健康聲明書WORD下載:按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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