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相關事務

根據台灣運動傷害防護學會組織章程第七條規定

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 

一、 個人會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由專業會員二人以上之介紹,經理事會審查合格得為本會專業會員。 經本國政府認可之國內 外大學、專科運動保健、體育、醫學、物理治療等運動傷害防護相關科、系、所畢業持有畢業證書,具有運動傷害防護專業知能者。 

二、 學生會員:贊同本會宗旨,在本國政府認可之大學、專科運動保健、體育、醫學、物理治療等運動傷害防護相關學系(科、組)就讀之在學學生,經理事會審查合格得為本會學生會員。 

三、 名譽會員:凡對運動傷害防護事業有重大貢獻者,由專業會員二人以上推薦,並經會員大會通過得為本會名譽會員。 
四、 贊助會員: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

符合以上之資格者,請由網站上方列表點選「加入會員」

註:
台灣運動傷害防護學會組織章程
台灣運動傷害防護學會入會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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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台灣運動傷害防護學會組織章程第八條規定,本會會員享有的權利如下:

一、個人會員:
1.參加本會舉辦之年會及發言權。
2.選舉權、被選舉權、提案權、表決權及罷免權。
3.依照本會章程所定之其他各項活動之權利。
4.其他應享之權利。

二、學生會員、名譽會員、贊助會員:如個人會員之1、3、4目。
除組織章程中之規定,加入本學會成為會員可以獲得最新活動訊息,並於本會所主辦的活動中享有報名費之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