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動目前未開放報名(尚未開始或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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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23 00:00   至   2026-12-02 23:59

一、報考資格:應成年及持有依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發給之有效各級救護技術員證書,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無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第五條所列情形之一,即具報考資格: 

(一)符合教育部核准立案或採認規定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運動醫學、運動保健、運動健康相關科、系、所畢業,領有學位證書;其屬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以後畢業者(包括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應屆畢業),應經運動防護實習期滿,成績及格,申請檢定應檢具二百五十小時以上運動防護實習時數證明(附件六)。註:相關科、系、所內容,請逕詢台灣運動傷害防護學會(02-7729-3571)。

(二)符合教育部核准立案或採認規定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學位證書,且修習運動防護員檢定規定課程(附件一),並取得學分證明文件;其屬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以後畢業者(包括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應屆畢業),應經運動防護實習期滿,成績及格,申請檢定應檢具二百五十小時以上運動防護實習時數證明(附件六)。

(三)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前已擔任大專校院運動防護專業課程教師,並持有服務學校開具之證明。

(四)已取得其他國家運動防護師證書。

(五)114年度第二次或115年度第一次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考試學科成績或術科成績及格者。

備註:

1. 應屆畢業生係指預定於 116年 1 月畢業,且於 116 年 1 月 31 日前取得畢業證書者(含延畢生及符合提前畢業標準者)。

2. 應屆畢業生經考試及格後若因故未能畢業或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明)書者,其責任自負,本會恕不受理任何形式之預定畢業證明。

3. 考生因故未能畢業或未能於 116 年 1 月 31 日前繳交在學成績單、學歷證 明或未通過學歷審查者,取消本次考試各項學科與術科成績,考生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4. 有效各級救護技術員證書:係指證書有效日期須超過本次資格檢定考試報名截止日。 

二、報名日期:自 115 年 11 月 23 日(一)~115 年 12 月 2 日(三)止

三、報名應繳資料及步驟:依照以下步驟報名

步驟一:線上填寫資料 https://neti.cc/wWyEpqK

步驟二:符合報考資格人員應於規定報名期限內,檢具報名所需各項資料表件,依下列敘述表件順序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平放裝入信封內,並列印附件八張貼在報名信封封面上以掛號方式郵寄,逾期或未於期限內寄出者(以掛號郵戳為憑),不予受理報名。

(一)報名時應繳文件如下:

1.報名表正表(附件三-A):請以正楷填寫,並實貼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

2.報名表證件張貼表(附件三-B):請浮貼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於照片背面書寫姓名)、身分證影本(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衛福部緊急醫療管理系統(https://ems.mohw.gov.tw/)之受訓紀錄及效期查詢畫面截圖。

3.報名表副表(附件三-C):請以正楷填寫,並實貼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

註:上述1~3之照片須本人3個月內拍攝之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式3張。

4.切結書(附件七):請詳閱並簽名。

5.標準信封2個:請自備寄准考證及寄成績單之標準信封各一個,須分別張貼掛號郵票28元,並填妥收件人之姓名(考生本人)、地址(可收掛號信之地址)、郵遞區號及連絡電話。

6.一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相關申請手續請至內政部全球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s://www.npa.gov.tw/ch/app/folder/19032

7.檢定費:

(1)符合報考資格第一項至第三項為一般組:新臺幣2,000元。

(2)符合報考資格第四項、第五項學科成績保留為免學科組:新臺幣 1,500元。

(3)符合報考資格第五項術科成績保留為免術科組:新臺幣500元。

    以上費用以信用卡(上網登錄報名系統)或郵政匯票繳交(匯票抬頭:台灣運動傷害防護學會)

(二)符合報考資格第一項者(一般組),請另繳交文件如下:

1.學歷證明文件:學位證書或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需加蓋原畢業學校證明戳章)。

2.成績單正本乙份(需加蓋原畢業學校證明戳章),並在成績單上標記所修習的檢定規定課程17門。

3.運動防護實習證明書(附件六)(需加蓋原畢業學校證明戳章)。

   註:欲選此項,請先逕詢台灣運動傷害防護學會(02-7729-3571)。

(三)符合報考資格第二項者(一般組),請另繳交文件如下:

1.學歷證明文件:學位證書或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需加蓋原畢業學校證明戳章)。(應屆畢業生請附上在學證明,並於116年1月31日前繳交畢業證書影本,未繳交者將如附件七切結書第二條視為不符合報考資格)

2.成績單正本乙份(需加蓋原畢業學校證明戳章),並在成績單上標記所修習的檢定規定課程17門。(若有課程尚在修習中,請先繳交已修習完成之成績單,修習中之課程請繳交修課證明,並於116年1月31日前繳交成績單正本,未繳交者將如附件七切結書第二條視為不符合報考資格)

3.運動防護實習證明書(附件六)(需加蓋原畢業學校證明戳章)。

4.已修習規定課程一覽表:請以正楷填妥修習課程之完整名稱、學分與成績(附件四)。

5.課程授課大綱:如修習課程未列在歷年通過採認科系及課程總表(附件二)內,須檢附課程授課大綱(附件五)。

6.曾報考106年度起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考試「一般組」者,如檢附准考證正本為佐證,則毋須再繳交學歷證明文件、成績單正本、運動防護實習證明書、已修習規定課程一覽表及課程授課大綱。(若准考證遺失者請填附件十一申請書申請證明,並繳交行政處理費300元)。

(四)符合報考資格第三項者(一般組),請另繳交文件如下:

 1.服務單位任職證明書正本。

 2.相關證書、聘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五)符合報考資格第四項者(免學科組),請另繳交相關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六)符合報考資格第五項者(免學科組或免術科組),請另繳交114年度第二次或115年度第一次資格檢定考試成績單影本。(若成績單遺失請填附件十一補發申請書申請證明,並繳交行政處理費300元)。

(七)注意事項:

1.考生於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報考之資格。

2.考生於報名後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資料。

3.請考生於報名時,務必確認線上與紙本所填寫之電子郵件正確無誤,以利本會後續各項通知(含准考證、繳費確認、資格審查結果等)之寄送。

4.本會寄發之電子郵件,可能因各家郵件信箱之垃圾郵件過濾機制而未進入收件匣,請考生於報名完成後主動至「垃圾郵件」、「促銷」等分類匣查核,並將本會網域加入白名單或聯絡人清單。

5.考生因電子郵件錯誤、信箱容量已滿、垃圾郵件設定或其他,非可歸責於本會之事由,致未能收到通知者,權益損失由考生自行負責,本會不再另行以其他方式通知。

6.本會將於115年11月19日(星期四)晚上舉辦115-2報名資料準備線上說明會,歡迎注意官網連結並上線參加。

四、檢定日期與地點:

(一)日期:

學科:116年01月16日(星期六) 上午08:20 ~ 12:10。

術科:116年01月31日(星期日) 下午12:30 ~ 06:30。

(二)地點:

學科:分北、中、南共三區 (報名後不得變更考試地點)

北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和平校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中區: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

南區:高雄醫學大學(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

術科:中國醫學大學 水湳校區(台中市北屯區經貿路一段100號)

 

其他詳細資訊請參考報名簡章,簡章請自行下載

檢定費用
一般組 NT$ 2,000
免學科組 NT$ 1,500
免術科組 NT$ 500
電話: 0277293571
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