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期:114.03.03-115.09(名古屋亞運)實際依協會經訓輔會議同意由協會聘任。
二、支援地點: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三、薪資: 依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培訓及參賽期間教練與專業人員費用支給要點 (附件二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培訓及參賽期間專業人員費用支給基準表)
1.具擬任職稱相關證(書)照,且工作年資十年以上:62,930元
2.具擬任職稱相關證(書)照,且工作年資六年以上:56,520元
3.具擬任職稱相關證(書)照,且工作年資超過一年:50,110元
四、供膳宿、保險
五、聯絡人:國訓中心防護一組組長廖麗惠 (電話:07-5861056 或 line ID:0932957347) mail:lihui@mail.nstc.org.tw
六、意者請提供:
1.運動防護員證照
2.畢業證書
3.工作資歷證明(以資證明工作年資)
4.良民證(與協會簽訂合約時需繳交)
以上1-3項個人簡歷資料請參閱連結範本彙整回傳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