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業務:協助本校籃球隊運動傷害治療與恢復以及部分支援本校其他運動代表隊之運動傷害治療與恢復。

二、評分項目:

(1) 書面審查

(2) 面試(採線上面試)

三、資格條件:

(1) 具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含)以上。

(2) 持有教育部體育署(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照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或已通過上述證照資格考試,並經考試單位公告成績符合資格者。

(3) 具有籃球隊隨隊防護經驗者佳。 

四、檢具資料及詳細內容請點選下方附件